徐明:转板上市制度正在履行程序
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启动后,相关规则相继落地,其涉及的7项基本业务规则目前已全部发布实施。
“这次改革力度很大,远超市场预期。自2019年10月25日改革正式启动以来,市场各方反映良好。”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2月6日发表署名文章谈新三板全面深改时提到。他表示,新三板改革的相关安排遵循了注册制的理念,下一步将根据新《证券法》和国务院对于注册制全面推行的总体安排,适时做好衔接。
对于转板上市制度,徐明提到,目前,证监会正就转板上市制度履行相应程序,将适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股转还将深化与区域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研究区域市场优质挂牌企业更顺畅转到新三板的机制。“股转还将进一步丰富融资工具,优化优先股制度,研究推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多样化融资品种。股转专门成立了创新实验室,将持续开发、丰富市场产品。”他表示。
全面深化的具体体现
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效果逐步体现。本周一开市,新三板市场跟随A股大跌,但近两个交易日开启全线反弹。新三板做市指数快速收复1000点失地。截至2月6日收盘,报收1013.8点,单日涨幅为0.33%。
“我们坚信,疫情不会长期持续,新三板改革的措施和方向不会因为疫情带来的暂时困难而改变。”徐明表示。
从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意义上来看,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是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补齐资本市场服务民营中小企业短板的重要举措。
据世界银行数据,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达1.9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达17%,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实际获得的资金中,又以短期贷款为主,直接融资、长期资金不足。
徐明从三方面阐述了新三板改革的重点工作:
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首先,要着力搞活投融资两端,增强市场融资交易基本功能;其次,着力完善市场内部层次结构,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最后,着力完善市场内部层次结构,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
具体而言,全面深化改革,其 “全面”体现在两点:一方面,改革不仅针对市场认可度较高的优质企业,提供精选层、公开发行和连续竞价等增量制度供给,打开挂牌公司成长的制度天花板,也包括系统优化创新层、基础层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改革涉及发行、交易、分层、投资者适当性、监督管理等市场全部基础制度。
“深化”则体现在,此次改革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新三板前期探索实践基础上进行。
“坚持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坚持了既有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与交易所错位发展,更通过转板机制,更好发挥新三板承上启下的作用,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他表示。
转板上市不会形成监管套利
新三板改革措施中,市场关注度最高的是精选层和转板上市制度。其中,精选层公开发行程序和相关保荐规则已于1月下旬正式发布。
精选层设立,目前,新三板已形成“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三个层次的市场结构,和内部不同层次间能进能出的局面。
“目前,申请挂牌公司已可申报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并进入创新层,后续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国家防疫工作部署和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的准备情况,统筹完成基础层―创新层的调层工作,并将在首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后组建精选层。”徐明表示。
市场静待转板上市制度明确。
第一财经记者据公告不完整统计,截至2月6日,已有约20家企业公开表示冲击精选层。其中,多家企业曾有IPO申报经历。
徐明表示,转板上市制度的推出将为中小企业增加一条上市可选路径。同时,由于转板上市是存量股份上市,不存在历史上一级市场受二级市场影响的情形,市场预期会更加明确。企业不必因上市工作而摘牌、暂停资本运作,不必重复信息披露,可节约上市成本,有利于主业发展。
“转板上市与IPO的区别在于公开发行阶段的不同,上市标准基本一致,不会造成监管套利。转板上市是给企业的一个选择题,不是必选题,转板上市制度不会影响新三板独立市场地位。”徐明表示。
挂牌公司质量提升
增量改革之外,存量公司质量提升也是重点。
徐明表示,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要着力强化市场监管,提升挂牌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守牢风险底线。
具体体现在加强挂牌公司监管,实施挂牌公司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加大投资者服务力度等具体行动上。
从此次新三板深改措施来看,一方面,结合市场分层和挂牌公司实际,合理设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另一方面,实施分类监管,将监管资源集中到精选层公司和风险外溢性较高的其他挂牌公司。
徐明表示,股转将把牢市场进口和出口关,优化挂牌条件适用标准,引导符合市场定位的企业进入新三板。同时,健全摘牌制度,对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公司,加大市场出清力度。
“目前我们正在实施提高挂牌公司质量方案,新《证券法》提高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要求,对法人治理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同时加重了违法违规责任。股转将根据《证券法》把挂牌公司等主体纳入信息披露人范围,推动健全完善全系统对挂牌公司监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制度。”他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