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发力纾解小微企融资难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自然融资环境逐步改善。但民营和小微企业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和平、CPPCC特别关注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中小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和学生就业的“推进器”。在李和平的调研中发现,部分地区民营中小企业的银行信贷需求仍不能得到满足,金融机构对抵押贷款的规定过高,贴现率过低,银行信贷商品的合理提供不够,困扰着民营中小企业,阻碍了其发展趋势。
李和平建议,金融机构应再次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的适用范围,落实银行对企业贷款增量占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50%的规定,针对企业发展趋势,鼓励并正确引导银行业贷款免担保、免质押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现行抵押贷款政策,正确引导银行业扩大抵质押贷款范围,有效界定抵质押折扣比例,推动金融机构中间评估结果双边协议。鼓励全国各地政府部门设立专利权等动产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产,纳入新型政银合作,给予风险补偿。大力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示范点,鼓励和应用民营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
给企业发放贷款后,还要做好贷款的“后半条”。李和平表示,为进一步降低过桥贷款续贷成本,银监部门要正确引导银行业积极落实现行的控制续贷不还本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有续贷要求的公司立即续贷。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补偿项目基金、引导基金或个人信用担保存量基金,重点是展示过桥贷款、续贷等信用担保服务。督促全国各地提高政府部门贷款续贷过桥资金的应用效率,加快周转资金速度,扩大公司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