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公布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自纠最新情况通报
深圳证监局网站11月24日消息,深圳证监局公布关于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自纠最新情况通报。
2020年6月11日,深圳证监局向辖区各私募基金管理人下发《关于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结合前期阶段性通报及持续审核结果,现将截至2020年11月15日自查自纠最新情况通报如下。
整体情况方面,截至2020年11月15日,已有1823家私募机构在深圳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完整填报了自查自纠情况,占辖区私募机构的40.6%。另有200家机构已填写自查自纠底稿但未上传自查报告等附件材料。
审核结果方面,经审查比对核实私募机构自查自纠填报信息以及深圳证监局监管掌握情况,以绿、黄、红三种颜色标识私募机构审核结果。第一类为绿色机构,即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整改的机构;第二类为黄色机构,即发现违规线索尚需核实整改,或自查材料不全无法判断的机构;第三类为红色机构,即发现违法线索,或截至2020年底仍无法联系、未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机构。审核发现,目前1823家已完成填报的私募机构中,有1023家绿色机构,798家黄色机构,2家红色机构。对于存在黄色或红色情形的机构,深圳证监局将定向通过邮件等方式告知具体情况。
适时调整情况方面,深圳证监局将持续跟进问题自查整改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信息,及时调整私募机构的分类。对于存在黄色或红色情形的机构,应主动向深圳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或补充自查自纠材料,在年底前上报且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调整为绿色机构。深圳证监局将分三次更新披露截至2020年11月底、12月中旬及12月底的自查自纠审核情况,12月底的审核情况将进一步披露私募机构分类情况。
深圳证监局指出,目前,尚有2600多家私募机构未在深圳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完整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对于截至2020年底仍无法联系、未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深圳证监局将纳入红色机构在12月底的自查自纠审核情况中予以通报,列为监管及处置重点对象,并函请行业协会采取暂停产品备案、列入异常经营机构、注销管理人登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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