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地方融资平台 财政部再度出招
清理地方融资平台 财政部再度出招 更新时间:2010-11-16 7:04:12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财政部日前发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核算暂行办法》,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的核算和报告进行规范。业内专家对此表示,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平台公司主要依靠政府性资金偿债,规范公益性项目债务的核算有利于此类融资平台的规范和清理。 《办法》所指的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项目,如市政建设、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根据《办法》,融资平台公司应当按照《办法》编制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公益性项目债务报表。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报表由债务增减变动表、公益性项目与非公益性项目债务一览表、逾期公益性项目债务明细表、担保情况表组成。 《办法》明确,融资平台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全部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并按照《办法》的规定就公益性项目债务相关的业务和事项设置辅助账簿体系,进行辅助核算和报告。 专家认为,对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的核算和报告进行规范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融资平台风险状况,也有利于此类平台公司的规范和清理。中央财大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对承担公益性项目的平台公司,商业银行虽不应再贷款,但也不能“一刀切”全部清理掉,最好是实施“新老划断”,在考虑地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采取发债的办法,借鉴国外发市政债的经验来进行解决。 据财政部统计,2008年四季度以来,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中,来源于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的资金占10%左右,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同时要求银行对存量债务“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对于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项目,监管机构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将不得再继续通过平台贷款。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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