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操盘讲讲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爱操盘讲讲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爱操盘讲讲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2-03 191 0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编号:Pro 2021-008)。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0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预计为-5800万元至-65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Pro 2021-009)。公司预计2020年净利润为负,这将导致2020年底净资产为负。如果公司2020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按《股票上市规则》 13。3。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或者追溯重述后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为负,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警告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编号:Pro 2021-010)。艾贸易公司经过自查,发现存在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未披露的担保及需要关注的资产等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爱交易。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Pro 2021-011)。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通知书》,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关于主要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Pro 2021-012)。公司主要子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主要子公司进行重组。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Pro 2021-013),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和重要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进行重组。

近日,公司重要合作伙伴波音民机集团、空客、通用航空集团、巴西航空工业公司、劳斯莱斯、SKYTRAX、亚洲日报、携程机票、Qunar.com、飞猪、航班乘务员、费长顺、单程票、JD.COM人寿旅行、腾讯安保、cdf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等。发布对公司的支持声明,认可公司长期以来为乘客提供的优质服务质量

1。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未披露的担保及需要关注的资产,并提出解决方案。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编号:Pro 2021-010)。

2。1月29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具体内容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Pro 2021-011)。

3。公司主要子公司于1月29日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主要子公司进行重组。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主要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Pro 2021-012)。

4。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重要股东海航集团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爱交易的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大新华航空和海航集团进行重组。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Pro 2021-013)。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5800万元至-6500万元。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编号:Pro 2021-008)。

公司预计2020年净利润为负,这将导致2020年底净资产为负。如果公司2020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按《股票上市规则》 13。3。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或者追溯重述后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为负,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警告退市风险。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Pro 2021-009)。

1。公司正在积极与股东和相关方沟通,敦促他们尽快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未披露担保的问题。如果股东和关联方在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能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股票可能面临“其他风险预警”风险。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方担保未公开等问题,公司及关联方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各方确认。

2。公司自查发现的占用非经营性资金、未公开担保等问题仍在积极解决中。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2]26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的规定,重组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重组不成功的风险。

/p>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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