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信托好昆仑信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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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哪些信托公司央企信托公司有哪些国内排名前十位的十大信托公司是哪些保险金信托的功能及法律架构设计探讨?北京有哪些信托公司现有66家信托公司,目前已停发牌照。据说一个牌照价值不菲。目前无人出售。

中融信托、大业信托、吉林信托、四川信托、陕国投、安信信托、金信信托、中海信托、英大信托、上海信托、方正东亚信托、中泰信托、山西信托、重庆信托、中航信托、五矿国际信托、中诚信托、外贸信托、平安信托、苏州信托、华澳信托、江信国际、国民信托、山东信托、渤海信托、中粮信托、华宝信托、湖南信托、华能贵诚、华宸信托、百瑞信托、天津信托、交银国际信托、昆仑信托、北方信托、新华信托、华融国际信托、粤财信托、甘肃信托、海协信托、紫金信托、爱建信托、西部信托、国投信托、华润信托、东莞信托、华鑫信托、云国投、华信信托、中投信托、中原信托、国联信托、厦门信托、建信信托、金谷信托、国元信托、中信信托、中铁信托、新时代信托、杭州工商信托、北京国投、江苏信托、兴业国际信托、西藏信托、西安信托;

央企信托公司有哪些全国68家信托公司中有17家拥有央企信托背景

1、中融信托(全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200亿元,实缴资本200亿元。由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控股,控股比例依次是37.47%,32.99%,21.54%和8.01%。

2、百瑞信托(全称: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现注册资本40亿元,实缴资本40亿元。由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控股,其中前三位的持股比例分别是50.24%,19.99%和15.65%。

3、国投信托(全称: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26.70545454亿元,实缴资本26.70545454亿元。由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控股,控股比例依次是61.29%,27.06%,8.2%和3.45%。

4、华宝信托(全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现注册资本47.44亿元,实缴资本47.44亿元。由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牌比例为98%,后者持牌比例为2%。

5、华能信托(全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61.94557406亿元,实缴资本61.94557406亿元。由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贵阳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八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依次为67.92%,31.48%,0.16%,0.16%,0.09%,0.08%,0.07%和0.03%。

6、华润信托(全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110亿元,实缴资本110亿元。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为51%,后者持牌比例为49%。

7、华鑫信托(全称: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58.2484042亿元,实缴资本58.2484042亿元。由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为69.84%,后者持股比较为30.16%。

8、华信信托(全称: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66亿元,实缴资本66亿元。由华信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控股,其中华信汇通持股比例60%。

9、昆仑信托(全称: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现注册资本102.2705891亿元,实缴资本(无数据)。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分别为87.18%和12.82%。

10、外贸信托(全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为80亿元,实缴资本80亿元。由中化资本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7.26%和2.74%。

11、五矿信托(全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130.51069051亿元,实缴资本60亿元。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控股,持牌比例依次是78%,21.2%和0.79%。

12、英大信托(全称: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现注册资本40.2900595亿元,实缴资本40.2900595亿元。由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依次是73.49%,25%,0.82%,和0.69%。

13、中诚信托(全称: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现注册资本24.566667亿元,实缴资本24.566667亿元。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控股,其中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最多为32.92%。

14、中海信托(全称: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25亿元,实缴资本25亿元。由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两公司控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5%和5%。

15、中航信托(全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现注册资本64.66132311亿元,实缴资本46.572671亿元。由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控股。

16、中粮信托(全称: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现注册资本28.30954182亿元,实缴资本28.30954182亿元。由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蒙特利尔银行和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分别为80.51%,16.24%和3.25%。

17、中铁信托(全称: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现注册资本50亿元,实缴资本1.24458033亿元。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控股,其中中铁持股比例最多,为78.91%。

以上就是17家央企背景信托公司,另附带现注册资本和控股公司,其中不乏一些实力强劲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

国内排名前十位的十大信托公司是哪些看你用什么方式排名了,信托公司有很多排名方式

一、综合排名(是按照经营环境、资产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隐性担保能力作为排名依据的,权重比依次为10%、30%、30%和40%):

1.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3.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中诚信托有限公司

5.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6.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新华信托有限公司

8.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按注册资本金排名:

中信信托

平安信托

中融信托

兴业信托

交银信托

华宝信托

华信信托

爱建信托

华能信托

昆仑信托

三、按信托资产总额

1中信信托

2兴业国际信托

3大业信托

4中融国际信托

5华润深国投信托

6中诚信托

7建信信托

8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9山东省国际信托

10华能贵诚信托

四、按产品收益率排名

1昆仑信托

2甘肃信托

3华宝信托

4杭州工商信托

5中诚信托

6民生信托

7四川信托

8金谷信托

9新华信托

10西藏信托

保险金信托的功能及法律架构设计探讨?没有遗产税了,还需要保险金信托吗

作者|尹泰芬

来源|尹泰芬(ID:tinafen2010)

跨界团队长|北大经硕|财经博主|法系保险经纪|专栏作者原文在我的公众号:broker_Tina

微信:tinafen2010

原文题目:如何快速了解保险金信托(三个基本问题)

好久没有写文了,千言万语萦绕在脑间,却始终没有总结和输出内容。

那天看到一篇文章,实在不敢苟同,于是乎,心痒痒的,还是决定把近期热门的话题整理输出,希望提供一种思路(主要针对三个基本问题进行解答)

信托公司倒闭了怎么办(本文有答案)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偶尔有人问,找时间再写)

一、保险金信托是谁的最爱

保险金信托是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联合推出的创新金融工具,由保险产品提供风险保障、由信托合同提供财富保障的一种资产安排方式。这也成为各家保险公司跑马圈地的“新式武器”,哪家还没有,那得抓紧了。

目前,中德安联(联合长安信托)、同方全球(联合中信信托)、天安人寿(联合中融信托)、平安人寿(联合平安信托)、友邦保险(联合中信信托)、中信保诚人寿(联合中信信托)、中意人寿(联合昆仑信托)等公司均已推出类似产品。

保险金信托相较于家族信托模式(起步3000万),进入门槛低,可通过保费与保额之间的杠杆作用作出定制化信托方案,一般300万保费起可以定制(可选择趸交或期交保险方案),当然,每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和保费要求不同。

二、保险金信托适合哪类人群配置呢

就是面临下列问题的人可作为提前资产安排的一项选择。

举个栗子:

这部分内容比较复杂,容我有机会再详细写一篇。

三、保险信托有哪些特点呢

四、理清三个基本问题

为了更好的理解保险金信托,我们先理清三个问题后再详细阐述。

谁是保险金信托的委托人什么是保险金信托的信托财产可否指定信托公司为保险金的受益人以上三个要素决定了一份信托合同是否成立。

那么保险金信托是什么?我们先看看网上某位作者的定义。

这个定义对吗?

接着这位作者接着说,

因此推导出保险金信托的委托人是不确定的,这个理解对吗?

1、到底保险金信托的委托人是谁?

保险金信托的由两部分合同组成,一为保险合同,受保险法约束;二为信托合同,受信托法约束。

为了更好的了解总体结构,请查看下列图示。

首先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主要保险产品为年金或高杠杆终身寿险),通常要求投被保险人为同一人。等保单生效,并过了犹豫期后将保单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此时需要签订信托合同,并详细定制信托计划。

此时,投保人成为信托合同的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九条规定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签订信托的目的本身就是传承投保人的意志,并使其延续和履行,而非保单受益人的意志延续。

那么设计保险金信托计划后,若投保人(委托人)身故,信托合同是否有效?

情形一,若投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投保人身故后,身故保险金进入信托计划,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执行。

情形二,若投被保险人不同,若受托保单的投保人进行变更,新投保人撤销该保单或是将该保单的受益人由信托公司变更为其他人的,信托项目提前终止。

因此,如果想贯彻投保人的资产规划的意志,最好设立不可撤销保险金信托,较为妥当。

2、什么是保险金信托的信托财产?

信托法如何规定信托财产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七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四条规定受托人(指信托公司)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因此信托财产不一定是实际财产或实物财产,也可能是一种权益权利。

网上这位作者说到,因为保单有可能退保,所以为不确定财产,因此信托不成立。

当保险合同生效并过了犹豫期,变更受益人为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时信托财产为一份远期保险金权利。如果投保人退保,可撤销信托合同。投保人可在签订信托合同时,约定信托是否可撤销或更改,如约定为可对信托进行撤销或更改,委托人有权对信托合同撤销或更改,信托撤销不需要缴纳费用,但信托内容变更,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有不同的收费政策。

目前可作为信托财产的除了现金、部分贵重物品和合同收益权等以外,房地产、股权等还未纳入信托财产范围。因为所有权的转移部分在实操过程中有相当大的难度。

3、可否指定信托公司为保险金的受益人

上述描述可以理解为保险法要求保单受益人须为有可保利益的自然人。那么真的是这样吗。

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以上是保险法法律条款中“受益人指定”的规定。

保险法什么时候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呢,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结合两部法律的两个条款规定,受益人的指定仅需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或被保险人指定即可,至于是否一定为自然人,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可以认为指定信托公司为受益人是合法合理的。

五、信托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有人会担心信托资产进入到信托公司后,若信托公司倒闭破产,信托资金会不会受影响的问题。

信托公司本身问题不会导致信托不能正常管理。

一、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第十八条规定“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据此,信托法对信托财产独立性作出了保障规定,信托财产不受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本身债务、破产等影响。换言之,即使信托公司发生问题,信托财产仍然不受影响。

二、委托人可以变更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失;

(五)辞任或者被解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受托人职责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监护人、清算人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协助新受托人接管信托事务。

根据第四十条规定: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综上,信托法不仅从制度上保障了信托财产不与受托人本身资金发生混同,不受受托人本身债权债务的影响,保证了信托管理不受受托人资质能力的消极影响;而且在前一受托人发生困难或者类似问题导致不能正常管理信托事务时,信托法规定了其退出与继任机制,同时赋予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变更、选任新的受托人的权利。两者结合为信托管理不受受托人本身问题影响。

今天主要针对保险金信托的基本问题,通过法律条款进行了解释。

有没有觉得枯燥?

没事,

这些条款你会有用到的时候。

很多人可能对另一个话题更感兴趣,比如为什么/如何有效配置保险金信托的话题。

不是所有人都需要配置,这不是标配,是一种选择。

选择了一种资产配置方式,就选择一种生活方式。

我们下一篇文章见。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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