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2019年报是否延期的建议
近期,由于受疫情的影响,新三板挂牌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最后期限是否要延期的讨论很多,市场上百家争鸣各抒己见。
新三板评论对全国股转的建议是:整体不延期,个体可申请延期,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
新三板评论认为,主要因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年报披露有着与A股上市公司两大特殊之处:
一是分层时间节点,新三板每年的创新层分层时间节点就是年报披露最后期限日即4月30日,特别是今年又是精选层推出的第一个年份,而精选层又要求企业首先必须是创新层。如果统一将年报披露最后期限日从4月30日延期至6月30日,那今年分层自然得延期到7月份了,不但影响基础层企业进入创新层,更影响这些新进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进而极大地影响精选层的正式落地,给当前的新三板改革推进也会带来重大影响。
同时,新三板评论相信拟从基础层进入创新层并申请精选层的新三板公司应该能力争在4月30日之前如若期披露年报的。
二是强制摘牌规定,全国股转规定“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并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将被强制终止挂牌”。如果统一将年报披露最后期限日延期至6月30日,那今年年报摘牌期限势必也要推迟到8月31日了,又到了半年报的最后期限日。
为此,新三板评论阅了1月3日最新实施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挂牌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具体原因、编制进展、预计披露时间、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被停牌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并说明如被终止挂牌,公司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等。
综合上述,新三板评论郑重建议:
1、全国股转可以不延期年报披露期限,当然如果证监会统一要求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可延期,我们执行统一规定;
2、全国股转可允许挂牌公司申请将年报延期至6月30日前披露;
3、对于申请了年报延期并获得全国股转同意的公司,可以不强行在5月第一个交易日执行停牌的规定;
4、同时申请了年报延期并获得全国股转同意的公司也可以免予“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给予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的处分;
5、对于6月30日前还未披露的公司继续执行之前强制摘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