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每年是否可以挂牌1000家公司

新三板市场每年是否可以挂牌1000家公司

新三板市场每年是否可以挂牌1000家公司 更新时间:2011-2-19 10:12:20   “新三板市场的园区扩容、交易制度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新三板市场建设似乎就要大功告成,作为新三板市场的从业者,我们对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感觉还没有明确的预期,这个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将会使新三板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所关注的重点是新三板市场公司挂牌的节奏、新三板市场的容量问题。

程晓明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家级高新区已经有84家,很快就可能达到100家甚至更多,如果新三板市场每年挂牌300家,摊到每个园区平均不过3家,这样一个数量级别显然是难以满足需求的。

因为按其他板块的上市节奏推算,新三板扩容后第一年很可能在300家左右,这个节奏应该说也是比较适中的。“我们关心的是以后能否逐年加快节奏,争取达到每年挂牌1000家,当市场容量达到10000家后,每年挂牌1000家,同时每年淘汰或转板1000家。”程晓明说。

他表示,如果挂牌节奏太慢,那么,新三板的挂牌实际门槛就不可能真正降下来。所谓水涨船高,这样建设新三板的初衷就难以完全实现。节奏慢将难以及时满足企业上市需求;节奏慢会扼杀潜力股,造成企业上市意识弱。因为企业成长是有时间的,不能等,而目前上市需要2―3年以上;节奏慢将使门槛下不来,因为节奏决定上市实际门槛。

如果每年挂牌1000家,如何保证挂牌公司的质量?

程晓明认为,这里要做一个深入的分析。所谓保证挂牌公司的质量,其目的、判断标准只有一个,就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具体就是中小投资者的收益率是否合理,在公司业绩、利润、分红能力一定的情况下,决定其收益率的另一个因素就是投资成本,即中小投资者从二级市场交易购买、从一级市场认购公司新发行股票的价格,所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键就是让他们以合适的价格购买股票。

保证挂牌公司质量的目的就是提高挂牌公司的利润、分红水平,但决定投资者收益率的不仅仅是分红水平,还包括投资成本、股票价格。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应该是双管齐下。如果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的交易价格、融资价格与其利润水平相匹配,投资者的利益不就得到保护了吗?

由于新三板公司几乎都是创新型公司,要在挂牌前完全将企业把握准确是难以做到的,如果过于强调挂牌环节的把关,其结果是固然有可能提高挂牌公司的质量,但是如果同时考虑到因此而将大量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公司拒之门外而造成的损失,程晓明认为是弊远远大于利!

“这绝对不是说挂牌环节的把关不重要,我只是认为新三板的定位决定我们不能过于苛求每一家挂牌都要成功。至于挂牌后发现确实不适合挂牌,对这些公司及时予以退市就可以了。” 程晓明强调,我们不必因为担心挂牌节奏“太快”难以保证挂牌公司质量而过于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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