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通过实践更好完善监管平台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通过实践更好完善监管平台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通过实践更好完善监管平台 更新时间:2010-8-1 0:06:17   7月29日,由国家版权局举办的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应用培训会在京举办。此次培训会是为了总结监管平台相关工作,介绍应用方法,加强应用实践,从而进一步提高版权管理部门应用监管平台的积极性和版权执法效率。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培训会上希望,各地版权局能利用好监管平台,并通过实践更好地完善监管平台。  阎晓宏指出,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版权保护工作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版权保护作为鼓励和保护智力创新,促进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国版权保护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以智力成果的创造和使用来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由于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期,因此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版权问题越来越突出。因为版权是一种自然生成的权利,种类繁多,创作活跃,创作群体众多,使用广泛,所以我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要鼓励创新就必须加强版权保护。  阎晓宏强调,监管平台的建立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版权管理的效率、质量和力度。经过3年的努力,监管平台一期工程已顺利通过测试和验收。阎晓宏希望,各地版权局能利用好监管平台,并通过实践更好地完善监管平台。他表示,目前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这就意味着监管平台将会在版权执法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同时将版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4个环节通过监管平台得以实现。  据了解,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一期工程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全面试运行,7月8日顺利通过测试和验收,首次实现了国家版权局与省版权局的互联互通,提高了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传送的及时性,增强了版权管理服务和打击侵权盗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版权管理与执法的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国家版权局已着手二期工程的调研。  针对监管平台的使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向各地提出具体要求:高度重视,积极应用;积极参加和开展监管平台应用培训工作;电子公文运转依照总署统一规定执行;版权盗版举报管理系统按总署联合举报中心统一规范执行;客户端设备的使用管理按《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客户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注意落实保密工作要求;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各省及省以下版权局自行建设监管平台的,争取实现与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对接;“剑网行动”已正式启动,各地要充分运用监管平台,切实提高执法效率。  总署财务司司长孙明、办公厅副主任蒋茂凝,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举报中心以及全国31个省版权局的相关人员近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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