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拆迁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

大家好,关于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拆迁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安置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2. 安置房物业费什么情况下可不交
  3. 请问安置房在办理时说要交维修基金,按1平方100缴纳,是这样吗
  4. 回迁房办证交维修基金吗

安置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安置房物业费什么情况下可不交

安置房物业费在以下情况下可不交。可不交。一般来说,安置房物业费是由业主按照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的费用标准交纳的,但是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1.业主未入住房屋的情况下,不需要交纳物业费;2.业主已经按照规定向相关单位交纳了相应的物业费用,但是被重复收取的情况下,可以向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退费。安置房物业费是楼房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来源之一,业主应该认真履行自己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保证楼房的正常运行和自身利益。同时,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也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物业费,不得重复收费或者乱收费,确保物业费用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请问安置房在办理时说要交维修基金,按1平方100缴纳,是这样吗

不同城市的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层为2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4、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间一般是在交房入住的时候开始交纳的,后期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回迁房办证交维修基金吗

需要。回迁房需要交公共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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