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炒作风险提示语?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最新规定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虚拟货币炒作风险提示语,以及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最新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全国禁止虚拟货币支付条例
  2. 购买虚拟货币有没有风险呢?你怎么看?
  3. 家人沉迷虚拟货币骗局,该如何劝阻?
  4. 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最新规定

全国禁止虚拟货币支付条例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示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

购买虚拟货币有没有风险呢?你怎么看?

当前以比特币为首的数字货币确实可以算作是一种投资方式,但是要知道当前的数字货币交易市场,并没有形成像A股市场那样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和交易体系,这也就造成当前在有限模糊的规则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币圈景象,也正是在这种市场中它的风险远远大于当前任何投资其他的市场。

并且从本质上来讲,当前所有的数字货币,包括比特币在内都是市场价值共识来支撑起它们的当前的价格。2018年1月份开启的那波熊市就淘汰了2016年发展起来的2000多个数字货币,优胜劣汰如果运气不佳买到就直接归零,你觉得这风险小吗?

所以最后奉劝所有想发大财的朋友,在任何的投资市场风险和回报永远是成正比的。当前的数字货币市场确实可以诞生一夜暴富的奇迹,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大把大把的投资者血本无归,一夜暴富和一夜血本无归都在当前真实的数字货币无时不刻的上演。在投资前慎重考虑自己所能够接受的风险,并且从本质上而言期货杠杆的风险要远大于数字货币现货交易。

家人沉迷虚拟货币骗局,该如何劝阻?

沉迷虚拟货币骗局是什么意思?这个表述很不清晰,我只能猜几个方向。

一: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网络传销,类似传销的行业。这类行业有明显的特征需要拉人头的形式来获取自身的“收益”。无论怎么包装都是先来的赚后来的钱。如果参与的是这种行业的话,报警即可。不是组织者不会被判刑。

二:五行币维卡币等类似教派形式的组织。这类组织应该也是从北派传销演化来的,本身的迷惑性并不高,脱离环境很容易解脱出来。只是损失的钱追回来的希望很渺茫。

三: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目前国家认可比特币是特殊商品,而不是货币。因为区块链技术的火热,比特币受到各大财团组织的追捧,持有者对比特币做个中短期的投资是可行的,低风险的行为。所以不必担心。小赚一笔肯定是有的。当然这个行业里面暴富者太多,如果沉迷进去也是有害无利的,沉迷者容易以赌博的心态去投机,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被大庄家来回割韭菜,最后血本无归。建议规劝他多去了解虚拟货币到底是什么,以及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投资。

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最新规定

虚拟货币交易的规定

近年来,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受到大家追捧,比特币的价格高达数万美元,而且还在不停上涨,玩家们就利用这些虚拟货币的涨跌进行炒币,有人赚得不亦乐乎,有人则损失惨重。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我们主要了解以下几点:

1、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以上第2点,相关业务包括虚拟货币兑换的业务(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

以上第3点,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中,以及明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然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注意一下,该通知有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的参与,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也会打击虚拟货币的交易活动,一不小心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文章分享结束,虚拟货币炒作风险提示语和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最新规定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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