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
国资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 更新时间:2011-1-8 9:04:32 继续推动大企业整体上市 推动国有经济向新兴产业等领域集中
国资委主任王勇7日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2011年要进一步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通过产权市场和证券市场,探索完善国有产权、股权流转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股权多元化,大力鼓励民间资本采用市场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继续推动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整体上市或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他说,要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加强上市公司内部信息管理,严格防止内幕交易,完善和强化监事会当期监督,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的实时动态监督。
“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步伐,提高国有资本的证券化率,在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方面取得新进展。支持鼓励引导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地方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外资企业之间相互持股,联合重组,在国有资产跨区优化配置方面取得新进展。
“十一五”期间,各地通过推动企业整体上市,增资扩股、资产注入等方式,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目前全国各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所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达1038家。
国资委主任王勇还表示,要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向公共服务领域、传统优势产业、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支持优势企业充分发挥在重组和产业链整合方面的主导作用,培育一批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力的大企业集团。
王勇说,“十二五”期间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将围绕“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两新目标”进行。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提出了“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目标,并提出了“四强四优”的要求,“四强”就是自主创新能力强、资源配置能力强、风险管控能力强、人才队伍强;“四优”就是经营业绩优、公司治理优、布局结构优、企业形象优。
2010年1―11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的省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万亿元,同比增长38%,实现净利润2716.7亿元,同比增长56.6%,上缴税金4557.6亿元,同比增长26.3%。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万亿元,同比增长34.7%,实现净利润8022.6亿元,同比增长50.1%,上缴税金1.2万亿元,同比增长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