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博瑞医药蹭热点新证券法应亮剑
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应由博瑞医药及董秘王征野赔偿投资者损失。博瑞医药的公告与王征野在接受采访时的讲话,明显误导了投资者,并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
3月1日是新《证券法》正式实施的日子。当天沪深交易所分别对“蹭热点”的博瑞医药等3家公司作出了处分。其中,博瑞医药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公司董秘王征野被通报评。处分结果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博瑞医药“蹭热点”招来上交所处分,这并没有太多悬念。毕竟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博瑞医药蹭抗病毒药物瑞德西韦热点一事在市场上一片哗然,上交所想不关注都难。
治疗新冠肺炎无特效药,有一定疗效的药物一药难救。在这种背景下,市场传出了“瑞德西韦在短期内治疗新冠肺炎效果显著”,瑞德西韦因此成了关注的焦点。博瑞医药2月12日发布《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称,公司成功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和制剂技术,并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瑞德西韦制剂批量化生产正在进行中。
而就在该公告发布的同一天,博瑞医药董秘王征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研发生产的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肯定不是实验室样品,而是可以批量生产的。
受上述消息刺激,博瑞医药的股价出现井喷走势。2月12日与13日该股连续两个“一”字涨停,14日收盘又涨10.17%。短短三个交易日,博瑞医药股价最大涨幅达到66.47%。
然而,经上交所核实,博瑞医药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公司尚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也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不具备进行药品商业化批量生产的应有资质。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上交所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博瑞医药及公司董秘王征野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博瑞医药予以监管关注,对董秘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
博瑞医药“蹭热点”事件是否就此画上句号,目前还不得而知。但鉴于新《证券法》从3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因此,博瑞医药“蹭热点”事件如果就此不了了之的话,似乎未免过于草率。毕竟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与保护投资者是新《证券法》的两大亮点,上交所对博瑞医药“蹭热点”事件的纪律处分显然不足以体现新《证券法》的精神。因此,在博瑞医药“蹭热点”事件上,新《证券法》有必要显示出应有的威力。
首先是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对博瑞医药及公司董秘王征野予以处罚。根据新《证券法》第78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博瑞医药的公告明显违反了该项规定。为此,应根据《证券法》第197条规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应由博瑞医药及董秘王征野赔偿投资者损失。博瑞医药的公告与王征野在接受采访时的讲话,明显误导了投资者,并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因此,投资者可以在证监会作出处罚的前提下,向博瑞医药及王征野提起索赔,并可以按《证券法》第95条规定,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