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年内四发“信号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面临“最强打击”
重要的事情,说四遍!7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并提出了包含七项内容的一揽子工作措施。这是金融委年内第四次针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表态。
从4月7日、4月15日、5月4日再到7月11日,从“坚决打击”“从重处理”到“零容忍”再到“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金融委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四次重磅发声,态度一次比一次严厉。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金融委连续四次提出强化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要求,透露出怎样的深意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理解和思考。
首先,严打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是践行人民性,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体现。
会议认为,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事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加以纠正。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我国目前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资本市场发展牵系着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同时,我国人均GDP即将突破1万美元大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是新时代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使命。
因此,笔者认为,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生态,更重要的是影响投资者信心。必须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其次,严打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夯实市场诚信基础和信心的保障。
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出现了一些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不仅给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也给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坚决从严从重打击。
证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近期还集中力量查办了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起到了震慑作用。
笔者认为,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就要先切除上市公司当前存在的“毒瘤”,斩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之手,这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市场诚信的根本保障。
最后,严打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是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客观要求。
笔者认为,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市场主体的诚信,没有诚信的市场谈不上发展,更是畸形的,因此,从打造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体系来说,首先就要清楚影响市场发展的“毒瘤”,特别是在资本市场正在全面推进的深改大背景下,更需要为改革的落地实施,打造一个良好的生态投资环境。
同时,这次会议还有一个亮点是,由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合力,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这表明,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将由多部门协作配合发力,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效率将会更高。
笔者认为,金融委四次会议对严打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层层部署,将是接下来整肃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的重要依据和重要契机,在全面围堵的执法体系之下,资本市场必将迎来海晏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