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2009年第5号令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2009年第5号令 更新时间:2010-1-21 2:06:17 第5号 为了规范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商业部1987年6月22日颁布的《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商储字第12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