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步入“ECFA元年”
海峡两岸步入“ECFA元年” 更新时间:2011-1-2 11:51:41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规定,两岸双方于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这意味着2011年实际上成为海峡两岸的“ECFA元年”,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进程由此有了新的里程碑。
两年内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早期收获计划”是为使两岸民众尽快享受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利益,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自由化前的一项开放措施。根据早收清单,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大陆将向台湾进一步开放会计和专业设计等11个服务部门、19项内容;台湾将向大陆开放研究与开发、会展等9个服务行业。
服务业占台湾当地生产总值的70%。“ECFA实施后,台湾的服务业将得以更多进入大陆市场。”台湾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所长张五岳说,“台湾高品质的服务业将为大陆民众提供更多选择,两岸投资形态也将进一步从单一制造业向服务业等多元化领域、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和深化。”
两岸经过5年酝酿、半年商谈,海协会与海基会于2010年6月29日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当天在会见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时评价说,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重大进展,也是两岸关系史上又一座里程碑。”
在顺利完成换文等程序后,ECFA于当年9月正式生效。
根据ECFA规定,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应在框架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为使两岸民众尽早受益,大陆方面积极努力,加快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开放承诺的相关准备工作,采取了成熟一项、开放一项的快速便捷方式。2010年10月28日,大陆方面对台湾正式实施会计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等5个部门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开放措施。2011年1月1日,大陆又对台开放专业设计、医院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银行、证券、保险等6个部门。
企业应及时申领原产地证书
在ECFA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的前几天,两岸有关部门都进行了最后的“冲刺”。大陆的海关总署在2010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提醒企业及时申领原产地证书。台湾当局贸易主管部门于次日成立“ECFA服务中心”,台湾相关业界也加紧各项准备工作,希望尽速搭上两岸关税优惠的“贸易快车”。
ECFA从签署到实施,对两岸经济的未来发展将产生重大和深远影响。“两岸在相互投资的领域和行业上将会有所突破,不合理的投资限制与障碍将逐渐消除。两岸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将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出现新的整合,实现研发、生产、采购和销售的优化配置。”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部主任刘雪琴说。
按照ECFA规定,两岸双方将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达成协议。此前,两会于2010年12月在台北举行两会领导人第六次会谈,同意将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列为第七次会谈协商议题。
“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只是落实框架协议的第一步。”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在2010年最后一次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后续商谈的推进,两岸经贸关系将不断向前发展,使更多的两岸同胞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