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需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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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月起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需登记信息 9月30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公告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2018年10月1日之后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持有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等信息进行登记......本月起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需登记信息
9月30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公告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2018年10月1日之后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持有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等信息进行登记。
《证券日报》记者浏览多家银行官网发现,招商银行已经率先在官网对投资人进行告知。
据了解,完善后的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将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投资资产信息、理财投资者信息以及理财从业人员信息等内容,对投资人的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
早在今年4月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要求,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投资者信息登记工作,逐步推进系统直联数据传输功能,同时进一步强调理财产品登记编码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重要性。
在完成系统改造以及相关人员培训后,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公告在9月30日发布公告称,按照上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2018年10月1日之后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持有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等信息进行登记。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已上线全国银行业理财投资者信息登记系统,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开展上述信息的登记工作。
按照要求,各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理财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投资者信息登记工作,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不得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不报等现象。
至此,包含有产品电子报告子系统、从业人员登记子系统、产品登记子系统和投资者登记子系统的理财登记系统正式开始运行。
招商银行在10月8日发布公告对投资人进行告知,“我行将对2018年10月1日后起息的理财产品,向监管机构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及每日持有信息”。
由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也就是说,以后投资人即便是购买1万元理财产品,银行也要进行上报。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指出,鉴于投资者信息登记工作报送数据量大、登记频率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严格执行“专线专用”要求,理财登记信息报送专线不得与其他业务共用,避免理财业务与本机构其他业务相互影响,数据量大的机构还要建立备用线路。